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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管“加减法”为跨境电商注入新活力

2024-12-26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下,随着我国电子商务产业及5G、大数据等技术蓬勃发展,跨境电商迎来了“黄金时代”,并逐渐成为拉动我国外贸增长的新动能。近年来,富有吸引力的进博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为我国企业及品牌扩大海外影响力提供了新机遇。在“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抱团出海”的当下,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出台了旨在简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流程,提高通关效率的4条新措施,并于12月15日施行。此番海关总署出台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以及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等新举措,是对以往试点工作的推广、完善和再部署。此举不仅可以将试点经验、享惠范围扩大到更多地方和企业,还为适应新的国际监管环境和业务模式推动了新一轮改革。事实上,前述举措在一些地方海关已开展试点并取得明显成效。比如,2022年,海关总署在杭州海关所属义乌海关率先开展“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改革试点,该模式让拼箱出口的物流更顺,通关效率更高,更加贴合小商品出口需求。又如黄埔海关于2022年9月正式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业务,有效解决了跨境电商出口“退货难”的问题。流程简化“瘦身”、服务优化“加码”,纵观海关总署推出的系列举措,不难发现一个关键词,即“加减法”。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这是给监管流程和企业成本做减法。扩大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试点、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这是在试点范围、推广新监管模式上做加法,惠企效果则可能是“乘数效应”。丰富政策“工具箱”,做好监管“加减法”,是海关基于此前试点经验,针对当前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堵点而进行的政策动态调整,释放了重大利好信号和效能。以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为例,此模式实施前,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只能经原出口直属关区退回,政策实施后,允许跨境电商零售出口退货商品跨直属关区退货,为企业提供了更加经济、便捷的退货通道。足不出户在网上“买”全球、“卖”全球,已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的鲜活缩影。跨境电商不仅将国外好物引入国内,更带着国货出海“惊艳”世界。在我国制造业和市场开拓能力持续升级的同时,全球经贸格局“重新洗牌”。在此背景下,激发中国跨境电商的“鲶鱼效应”,扬帆新电商蓝海,海关应有更多作为,也必然大有可为。期待诸如丰富政策“工具箱”、做好监管“加减法”的举措和经验再多一些,持续为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注入新活力。